6月24日,水發瑞乾召開組織人事工作會議。公司領導班子及中層干部參加會議。
會上,公司相關負責人宣讀了集團近期關于組織人事工作的要求和意見。會議認為,在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,水發瑞乾組織人事工作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深入推進:一是既要強化對管理人員的日常考核,也要加強對關鍵事件的行為考評。要聚焦年度經營責任書的經營指標和重點事項,層層分解東谷山村項目資金回款和棗莊市金融中心地產去化任務,實現企業戰略目標與個人目標的統一。二是既要建立健全各項組織人事規章制度,也要完善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。要根據省屬企業“三項制度”改革的要求,適時推出與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,確保各項規章制度既能防范用工風險,又能調動職工的積極性,增強企業創新力和競爭力。同時,要切實做到制度制定的主體合法、內容合法、程序合法。該經過職工大會表決的,要經過職工大會表決;該征求工會意見的,要征求工會意見。三是既要著力優化薪酬結構,也要合理拉開收入分配差距。要擎起績效考核的“利劍”,根據不同崗位設置不同考核指標,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,考核優秀的,在選拔任用、評先樹優中優先考慮。要確保2021年年底之前水發瑞乾全員績效考核覆蓋達到100%,逐步建立管理人員能上能下、員工能進能出、收入能增能減的常態化機制。
會議強調,組織人事工作與企業戰略大局密不可分,是推動企業發展的重要抓手。各部室負責人要高度此項工作,帶頭部署推進考核工作,部室內部要細化分工、壓實責任,確保工作有人抓、問題有人解、責任有人擔,為推動企業轉型發展作出應有貢獻。(徐鑫 供稿)